BitGo Korea成為首家由全球數位資產公司在韓國成立並取得VASP登記的全新韓國法人
BitGo Korea成為首家由全球數位資產公司在韓國成立並取得VASP登記的全新韓國法人
在Hana Financial Group與SK Telecom的支持下,BitGo Korea奠定符合當地法規的基礎,為機構及企業客戶提供服務
紐約--(BUSINESS WIRE)--(美國商業資訊)-- 數位資產基礎設施公司BitGo Holdings, Inc.(NYSE:BTGO)(以下簡稱「BitGo」)今日宣布,BitGo Korea, Inc.(以下簡稱「BitGo Korea」)已獲韓國金融情報分析院(Korea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以下簡稱「KoFIU」)受理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以下簡稱「VASP」)登記申請。
自韓國依據《特定金融交易資訊報告及使用法》建立VASP登記制度以來,BitGo Korea是全球數位資產公司在韓國新成立的首個取得VASP 登記受理的法人,正式進入韓國市場。BitGo Korea已登記可在韓國為機構及企業客戶提供虛擬資產託管及轉帳服務。
BitGo並未透過收購現有VASP的方式進入市場,而是成立BitGo Korea,直接將其全球技術與基礎設施帶入韓國市場。在登記過程中,BitGo Korea建立了當地的安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及營運架構,旨在符合適用的韓國監管要求。
Hana Financial Group和SK Telecom是BitGo Korea的策略性股東。兩者的參與將BitGo的全球數位資產基礎設施,與兩家韓國領先機構的金融及技術專業結合。
BitGo Korea執行長暨BitGo營收長Chen Fang表示:「我們選擇在韓國當地成立BitGo Korea,並直接完成VASP登記程序,因為我們相信,為韓國機構提供服務,需要對當地市場及其監管架構作出長期承諾。這項核准為我們奠定了基礎,讓我們能透過在當地完成登記的法人,為韓國的機構客戶提供服務。」
BitGo Korea計畫專注於機構及企業客戶,包括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企業、公部門組織及其他符合資格的市場參與者。BitGo Korea已登記可在韓國為機構及企業客戶提供虛擬資產託管及轉帳服務。
BitGo亞太區銷售董事總經理Abel Seow表示:「韓國機構正在尋求兼具機構級安全性、在地支援及符合當地監管要求的基礎設施。我們相信,BitGo Korea為我們奠定了在地基礎,讓我們能以這些機構所期望的安全性、治理及基礎設施為其提供服務。」
BitGo在全球主要金融市場均設有受監管的法人,包括BitGo Bank & Trust, National Association(「BitGo Bank & Trust」),一家由美國貨幣監理署核發銀行執照並受其監管的全國性銀行協會;受紐約州金融服務署監管的BitGo New York Trust Company, LLC;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核發執照的BitGo Singapore Pte. Ltd.;獲德國聯邦金融監理署(BaFin)依據MiCAR核發執照的BitGo Europe GmbH;以及BitGo在杜拜的各法人,均獲虛擬資產監管局核發執照。
BitGo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Mike Belshe表示:「數位資產正逐漸成為全球金融基礎設施的一部分,而機構需要能夠在其所服務市場的監管架構內營運的合作夥伴。BitGo Korea取得VASP登記,是我們在主要市場建立受監管數位資產基礎設施策略中的重要里程碑,也強化了我們在全球支援機構的能力。」
關於BitGo
BitGo (NYSE: BTGO)是一家數位資產基礎架構公司,透過受監管的冷錢包提供代管、錢包、質押、交易、募資、穩定幣及結算服務。自2013年起,BitGo便專注於加快金融體系向數位資產經濟轉型。BitGo擁有全球布局及多家受監管實體,其中包括BitGo Bank & Trust, National Association,這是由上市公司持有、第一家獲得聯邦特許的數位資產信託銀行。時至今日,BitGo為數千家機構提供服務,其中包括許多業界頂尖品牌、金融機構、交易所及平台,以及全球數百萬名投資人。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造訪www.bitgo.com。
前瞻性聲明
本新聞稿中的某些陳述構成聯邦證券法所界定的「前瞻性陳述」。諸如「可能」、「或許」、「將會」、「應當」、「相信」、「預期」、「預計」、「估算」、「繼續」、「預測」、「預報」、「規劃」、「計畫」、「意圖」等字詞或類似表達,或是涉及意圖、信念或目前預測的陳述,都屬於前瞻性陳述。這些前瞻性陳述受各種風險和不確定性影響,而且其中有許多都難以預測,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目前預測及假設有重大差異,並偏離任何前瞻性陳述所載列或暗示的內容。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目前預測產生重大差異的重要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數位資產的高度波動性;與整合所支援的數位資產及其底層網路變更與升級相關的技術問題;針對本產業及運作的監管審查強度日增;存取由我們本身或為客戶代管的任何數位資產所需的私鑰被盜、遺失或損毀;執行客戶交易或管理我們自身的交易活動時發生錯誤;以及本公司於2026年3月27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遞交的10-K表格年度報告及其隨後向SEC遞交的文件(包括隨後遞交的10-QSEC和8-K)報告中所討論的其他因素。這類前瞻性陳述的根據是發表陳述時所存在的既定事實與狀況,以及對未來事實與狀況的預測。儘管本公司認為這些前瞻性陳述合理,但特此提醒本新聞稿的讀者切勿過度依賴任何前瞻性陳述。本新聞稿所載資訊僅在本稿發布之日有效;除適用證券法可能要求的義務外,本公司沒有任何義務針對本新聞稿中所討論事項相關的任何前瞻性陳述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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